男人向父母要钱,被责骂连杀19人
719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公开审理被告杨清培故意杀人案。2016年9月28日晚,被告杨清培在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委会背风弯家。当他向父母要钱时,他被父亲责骂,所以他用十字镐殴打父母,造成两人死亡。当他离开家时,他杀死了17人,因为他害怕被发现。9月2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逮捕了潜逃的杨清培。在办案过程中,通过曲靖市、会泽县有关部门的工作,妥善处理19名受害者的善后工作。受害者家属分别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经审查,法院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允许撤回诉讼。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杨清培故意杀害19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手段极其严重。被告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民法院认罪行。
如何判断惊天悲剧罪的大恶?
只是因为向父母要钱,被父亲骂,男人残忍地杀了父母。真是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他试图用杀更多人的嘴来掩盖自己犯下的罪行。手段残忍,犯罪极其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它是中国刑法中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那么,在故意杀人中,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严重的行为呢?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故意杀人案件中可以总结出,以下行为为情节严重:
(一)以金钱、奸淫、报复正义、毁灭罪证、嫁给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
(3)杀害与之日夜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
(4)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