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玉门砍死妻儿嫌疑人逃跑,警方发出奖励通知
7月18日,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连续三次发布案件通知,称2017年7月18日0时50分左右,玉门市玉门镇发生一起谋杀案,造成四人死亡,两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逃跑。
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晓军(男、汉族、37岁、江苏省徐州人、酒泉市苏州区泉湖乡沙滩村3组)因家庭纠纷逃往玉门市玉门镇东渠村岳父家,杀害岳父、儿子、侄子、岳母、妻子、妻子受伤,妻子受伤死亡。(资料来源:网络新闻)
杀害亲人或被重罚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一)以金钱、奸淫、报复正义、毁灭罪证、嫁给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
(3)杀害与之日夜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
(4)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