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拿起东西给儿子玩
在即将搬迁的医院旧楼的办公室里,一副独特的眼镜放在纸箱上。空调维修工秦觉得眼镜很新奇,所以他把它捡回家给儿子当玩具玩。一周后,秦收到了警方的传唤,得知他眼镜涉嫌盗窃,这副高科技眼镜价值1.2万多元。
612月22日中午12,玄武门派出所接到南京某医院胡医生的报告,称最近医院搬迁时,他们要从旧楼搬到新楼,一楼搬到四楼,五楼办公室陆续搬出去。这一天,他回到办公室清点物品,发现桌子下面的纸箱上有一副google谷歌”眼镜不见了。胡医生告诉民警,他比较喜爱科技类产品,这副高科技眼镜是他两年前花12000元买的,带有录像功能。此外,他还花400多元配了近视镜片。平时眼镜和镜片一起放在眼镜盒里,这次一起被盗了。
听了胡博士的陈述后,警方周宇和吴浩立即展开了调查。由于胡博士不知道眼镜盗窃的具体时间,警方发现医院空调维修工人和33岁的南京人秦涉嫌重大犯罪。警方随后通知嫌疑人秦到警察局协助调查。秦到达案件后,主动解释了6月15日偷眼镜的事实。
秦说,那天他去医院的旧楼检查空调,发现胡医生的办公室门没有锁。秦走进房子,看到办公室地上有一个纸箱,上面有一副眼镜。秦觉得眼镜看起来很独特,所以他拿起它,把它放进口袋里。我看到眼镜前的框架上有一个摄像头,我很好奇,所以我想把它捡回家,给我5岁的儿子当玩具。秦告诉警方。后来,警方在秦的厨房里发现了眼镜,秦已被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没想到构成盗窃犯罪
为什么捡东西会构成犯罪呢?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犯罪。被人抛弃的财物归先占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