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调戏女接警员
2017年1月以来,广安岳池县消防大队“119”接警室连续接到一个男子打来的电话,有时谎称他那里着火了,有时又称无聊想找接警人员聊天。
接警人员发现,男子拨打119电话后,如果听到男子接警人的声音,他会挂断电话或辱骂他。当他遇到女接警人时,他会用流言蜚语调情。自2017年1月以来,该男子在白天、晚上等不同时期无故拨打了5000多次119等报警电话,长期占用119等紧急报警电话线路,严重扰乱了消防部队的正常接警工作。
714月14日,长期无故拨打119报警电话的男子周被警方成功逮捕。经调查,周52岁,广安市广安区白马乡人,因自身条件未婚,因无聊孤独,知道拨打119报警电话不需要电话费,自第一次拨打119报警电话是女警察,行为不能停止,有时119是男警察接电话,周拨打110或120。经调查核实,岳池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周进行了行政拘留10天。
恶意报警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般来说,像119、120这样的免费紧急电话,只有当公民真正需要时才能拨打。如果无事可做,不仅会给消防或医务人员带来不必要的便利,而且可能会延误真正需要的人员的救援信息传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阻止火灾报警或者谎报火灾报警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社会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