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店盗窃案
中国青年网络新闻:2017年5月6日凌晨3点左右,石家庄赞皇县万利福超市曼都珊珠宝柜台被盗,价值54万元以上的金、银、钻石、铂首饰被盗。事件发生后,石家庄警方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最终确定了邢台桥东区嫌疑人的立足点。
511月11日晚,在邢台警方的协助下,石家庄工作组警方对可疑区域进行了逐户调查,锁定了嫌疑人的住所。那天晚上,逮捕了骑摩托车回家的嫌疑人。嫌疑人自称是吴,55岁,邢台桥东区人,供认5月6日凌晨盗窃曼都珊珠宝店。
专案组在嫌疑人租用的保险箱中查获了5枚融化的银条,84枚钻石戒指和项链,15枚铂金戒指和项链,18K金戒指,项链13件,金耳环1对等。
经审讯深挖,石家庄警方供认自己是王某某,是1993年黑龙江某监狱越狱逃犯。专案组成功破获2013年1月秦皇岛价值1300多万元的金尚福、明牌金店等入室盗窃案30余起。
目前,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盗窃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大;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大额。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巨额。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巨大。
(4)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以400元为起点,以4000元为起点,以3万元为起点。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因为逃犯本身违反了逃跑罪。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拘留的罪犯、被告人、嫌疑人逃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本案当事人将面临数罪并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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