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人逃跑,5岁男孩被拖了几百米
619日晚上10点左右,来自南通如东县的24岁黑龙江人梁女士晚上下班后乘电动汽车回家,接了五岁的儿子。结果,她被一辆白色奥迪汽车撞到了一个加油站门前。撞车后,汽车没有停下来检查情况,而是迅速逃离了现场。
据目击者称,被撞后,梁女士很难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身体疼痛急切地呼救我的孩子,孩子不见了!这时,我在附近没有看到我的电动车,更不用说我的儿子了。
晚上10点14分,110接到报警,在距离第一现场约800米的一个社区门口发现了一个血淋淋的男孩。当警察到达时,孩子没有生命体征。原来这个5岁的男孩被挂在汽车的后视镜上,一路拖着,碰撞着,直到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案。31岁的刘是南通如东高新区的居民。
看这篇报道的时候,真的很难想象孩子妈妈当时的心情更难想象孩子在拖延的过程中遭受了什么样的痛苦。很多网友都很生气,觉得刘的行为令人发指,不判死刑不足以惩罚这种滔天的罪行。
在本案中,肇事者应如何定罪处罚?
所以这个案子也被拖死了。作为肇事者,刘的刑事责任有可能如何界定?
首先,小男孩的悬挂位置。交通事故发生后,小男孩挂在奥迪的后视镜上。正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随时观看后视镜不可能看不到小男孩。因此,如果他说他没有看到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刘主观上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他必须承担责任。一些网民想问,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交通事故罪?因为很多人认为刘的行为不足以平民愤怒,你觉得刘律师怎么样?
本案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案件资料,可以从以下三个情况来判断:
1、奥迪汽车撞倒电动汽车交通事故发出的撞击声,奥迪汽车司机不知道,知道交通事故开车离开,是为了逃避责任;
2、小男孩挂在车身后视镜上,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位置。作为司机,在正常情况下是看不见的。
3、拖车距离800米,车身后视镜悬挂一人,行驶800米,车身异常情况,司机不可能没有感觉。
通过以上三个情节,可以判断肇事者刘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视镜上挂着小男孩,仍然开车800米。因此,判断他的主观心态是故意的。因此,我认为他的行为应该涉嫌故意杀人。
两种犯罪的区别最终对肇事者的惩罚有多大的不同?两者非常相似。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什么情况构成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一种是过失犯罪,另一种是故意犯罪。量刑问题也必然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交通的量刑范围约为:
1、 一般交通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范围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当然,情节明显轻微的,也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监禁。
与我国《刑法》关于上述两种犯罪的量刑规定相比,不难发现两种犯罪在量刑上存在很大差距。如果涉嫌交通事故,即使逃死亡,量刑的起点刑(最低刑期)为7年,故意杀人的起点刑为10年。
为了逃跑,不管5岁的孩子是死是死,他都残忍地拖了800米。最后,他不仅没有逃脱法律制裁,而且还面临着更严厉的法律惩罚,而且有了新鲜的生活。
无论嫌疑人如何受到严厉的惩罚,孩子的生命都是无法挽回的。再次警告: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救援受害者并报警。这是人们自己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