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允许原告撤回殴打女游客和解的诉讼
710月10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挑衅、被告杜、曹、吴、赵、被控挑衅、被害人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董与六名被告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
20172007年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董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丽江古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允许原告董某撤回起诉。(资料来源:网络新闻)
刑事和解是什么?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与嫌疑人、被告人沟通、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2章第277至279条刑事和解诉讼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因民事纠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以判处故意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玩忽职守犯罪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在五年内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宽大处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