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妻子发10万红包
今年1月,兴国县钟某在他经营的面馆门口路边捡起了一部iPhone 6手机。出乎意料地收获了一部高端手机的钟并不想把它还给手机的主人,而是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的妻子王。很快,这对夫妇坐在商店里考虑手机的启动密码,并意外地尝试了一下。
开机后,钟和他的妻子在手机相册中看到了一张姓陈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其他照片,所以他们有了转移银行卡现金的想法。
很快,钟决定登录陈的手机微信。成功登录后,钟发现手机微信号绑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卡,并发现银行卡存款超过6万元。
此时,业主陈没有去运营商报告停止手机号码,钟利用这个机会,用手机接收验证码短信,并更改登录密码操作微信。不久,钟用陈的微信身份证绑定了陈的另外两张银行卡,并通过微信红包将钱转移到了妻子王的微信上。虽然王知道这是为了偷别人卡里的钱,有些担心事故,但在钟的鼓励下,或者添加了陈作为朋友,并在几天内收到了钟发送的70多个微信红包。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
近日,兴国县检察院向兴国县法院起诉涉嫌盗窃的钟某、王某(女)。(来源:未来网)
意外的收获让这对夫妇被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产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产、大量盗窃、家庭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