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KTV猥亵女服务员,强行抹胸撕裙子
衡水晚报报道称,9日晚,枣强县一家歌吧的一名服务员在私人房间里点歌时,在私人房间里娱乐的马对服务员的服务不满意。他把服务员压在沙发上两次。暴力控制他的抵抗后,他用手强行触摸他的胸部和其他敏感部位,并撕下他的裙子。在抵抗过程中,服务员被马压倒在地,手臂被地上破碎的啤酒瓶划伤。
第二天,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警后,枣强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民警赶到事发现场进行仔细调查。警方通过转移周边监控录像,通过汽车寻找人和跟踪线路,最终成功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马。经讯问,马供认了强迫服务员猥亵的犯罪事实。
如何惩罚强迫猥亵和侮辱妇女罪?
强迫猥亵、侮辱妇女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正同意。如果妇女同意行为人的行为,自然不能建立强迫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做的各种淫秽和下流动作,如使用下流语言调情,自然不能侮辱妇女。其次,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来强迫猥亵和侮辱妇女。所谓猥亵,是指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刺激或满足性欲的淫秽行为。猥亵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或同性之间,但只有猥亵妇女和儿童,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门、舔、舔、手淫、手淫等。,用下流动作或同性之间,但只有猥亵妇女和猥亵儿童。
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通常表现出刺激或满足行为人或第二方的性欲,但没有强迫通奸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集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不良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法律也保护了男性的性自由。
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马将女服务员压在地上,暴力控制其抵抗,用手强行触摸其胸部和其他敏感部位,撕下其裙子,其行为是典型的强制猥亵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络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