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药专家被揭底
【神药专家揭底】最近,一位名叫刘洪斌(滨有时写滨)的老专家在各大电视台的健康医学节目中多次被发现,参与推广的药物和效果也多种多样。有时是苗族医生的后裔,有时是蒙古医生的后裔,偶尔会客串北京大学的专家和医院退休的老院长……由于刘洪滨在电视画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网友戏称为虚假药品广告表演艺术家。
刘洪滨节目中销售的产品留下了一长串不良记录,而刘洪滨所谓的供职单位21日表示没有此人。
经调查发现,刘洪滨参与推广的药王风痛处方已被认定为假药,刘洪滨背后的公司如何通过电视节目包装销售假药的过程也浮出水面。不到三个月,刘洪滨代言的产品销量就近200万。
【多个身份在电视台做虚假药品广告】刘洪斌这个名字昨天突然在网上流行起来。她出现在西藏电视台、青海电视台、甘肃电视台、东南电视台、辽宁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等省市电视台健康节目,由于身份不同,药品名称、效果不同,被网民称为虚假药品广告表演艺术家。
老专家 在过去的几年里,以祖传苗医传人、北京大学专家、保健专家、御医传人、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等身份推广了苗仙咳喘方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处方、苗祖定哮喘处方、苗家活骨处方、老院长祛斑处方、蒙药心脑处方、睡眠晚餐等9种药品和保健品。此外,他还自称是中国中医药协会咳嗽副会长、东方咳嗽研究所副院长、中国中医药协会风湿病分会会员、医院退休院长。
在过去的几年里,老专家刘洪斌在电视节目中说了一些惊人的话,并以权威的身份售了治疗各种不同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治疗的疾病包括咳嗽、糖尿病、痛风、活骨、雀斑、心脑血管疾病、失眠等。(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行政责任
1.停止发布广告,使用相同的广告费用,在原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上公开纠正和消除影响;
2.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出版商在虚假广告发布过程中也有责任,如与广告所有者串通、发布虚假广告,或知道虚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虚假广告,或未按规定检查相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应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二、民事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广告商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广告仍然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广告商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包括:
1.虚假广告具有误导性、欺骗性,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必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广告内容的欺骗、误导程度、侵权后果和损害的大小,综合确定。
2.虚假广告经营者,出版商知道是虚假广告,仍然设计、制作、发布、受害消费者,他们是共同侵权人,消费者可以追索业主,也可以直接追索经营者和出版商,经营者和出版商应共同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3.在虚假广告中,广告商、经营者、出版商的连带责任是承担民事责任最基本的方式,但当广告经营者、出版商不能提供真实名称、地址时,广告商找不到,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商应承担广告经营者、出版商的责任,是全部责任。
4.一些社会团体和组织热衷于推荐商品,以赚取利润和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欺骗推荐和欺骗消费者。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广告法》还规定了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推荐商品或服务的民事责任。虚假广告中推荐的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5.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款、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行使请求权。
三、刑事责任
发布虚假广告本质上是欺诈,故意隐瞒事实,欺骗消费者的钱,当欺诈钱达到一定数额时,严重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犯罪,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或发布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一般仍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