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骗后,如法炮制诈骗十余人
石女士住在如皋市磨头镇,一年四季都在家失业。当她无所事事时,她依靠互联网来消磨时间。2016年10月的一天,她突然看到一家名为兴融贷款的信贷公司在聊天软件兴趣部落的一个乐乐贷款平台上借钱,该公司表示,只要她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她就可以借钱而无需抵押和担保。因为她没有工作,只是缺钱,石女士打电话给网站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出乎意料的是,自称是信贷推销员的男子立即承诺帮助他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担保,但他还表示,由于她是一家小型信贷公司,如果她想与大银行合作,贷款人需要支付数百元的手续费。石女士认为,只要她支付数百元的手续费,她就可以借1000元。这笔交易非常划算。因此,她根据该男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进行了转账。
谁知道呢,第一笔好处费只是个开始。接下来的几天,男信贷员以工作流通为由,先后将信贷业务转移给其他同事,石女士的咨询电话也打到了王先生、刘小姐的办公电话上,而王先生、刘小姐也以好处费、手续费等为由,让石女士到指定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付款。为了尽快拿到这一万元的贷款,石女士按照他们的指示,先后转账了100多次,但对方还是没有放贷。2016年12月,石女士的丈夫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意识到妻子可能被骗了,于是带妻子去报案。石女士告诉办案人员:每次汇款金额只有几百元、几千元,都是小钱,现在看交易记录,转账总额竟然高达12万元!而且这笔钱大部分是她向亲友借的,石女士坦言:现在想想都怕。他只是利用我贪便宜的心理,才把我骗了一步!这些27岁的夏学东曾经被骗子说过。作为受害者,石女士住在内蒙古的精明逮捕阶段,石女士后悔。他一年四季都在家失业。在接受讯问时,他告诉调查人员他被骗的经历。也就是说,一年前,夏学东被骗了几千元,没有抵制贷款没有抵押和担保的诱惑。后来,他灵机一动,萌生了骗人钱财的坏念头,于是他走上了这条低成本、高利润的赚钱之道。
涉嫌诈骗被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
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补充了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巨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诈骗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大、数额大和数额特别大。
有下列情节的,酌情从严处罚: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多数未指明人;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
(三)以救灾募捐名义诈骗;
(四)欺诈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
(五)造成受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已达到数额特别大的标准。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数额特别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能轻易尝试一些赚钱的方法,否则后果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