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老人被解冻民族资产欺诈
据大新县警方介绍,2016年12月28日,沙屯村民农业成业向大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大新县下雷锰矿的吕某华通过寻找宝藏、解冻民族资产获得大量资金,分为诈骗人民币9400元。农业成业表示,自2014年5月以来,每月将300元存入吕某华提供的邮政银行账户作为寻找宝藏的费用。以解冻民族资产为由的诈骗犯罪在大新县已经消失了十多年,现在已经死灰复燃,大新县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大新县下雷镇的吕某华,并将其列为网上追捕者,同时保持搜捕力度。今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吕某华在南宁火车站乘车时被南宁铁路警方逮捕,然后移交大新警方。经审讯和转移,他作案使用的银行卡交易记录等证据发现,并将其列为网上追捕者。今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吕某华在南宁火车站被南宁火车站被南宁铁路警方逮捕,后被南宁铁路警方移交给大新警方。
警方表示,除农业成业外,吕还骗取了大新县、扶绥县、龙州县、百色靖西市20多名留守老人,诈骗金额超过40万元。在硕龙镇的鉴定活动中,大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官农春玲逐一向大新区受害者报告了案件侦破情况和追回赃物的实际情况,并试图与家属沟通。农业成业和他的妻子还为嫌疑人吕某华拿出新煮的玉米和食物,吕某华边吃边哭。在农业成功的企业家中,嫌疑人吕某华一再向老人道歉。
跪下为减刑嫌疑人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
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补充了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巨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诈骗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大、数额大和数额特别大。
有下列情节的,酌情从严处罚: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多数未指明人;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救灾募捐名义诈骗;
(四)欺诈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产;
(五)造成受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已达到特别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我希望骗子能得到正义的审判。认罪态度是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但这种态度很难实际测试。骗子甚至欺骗了老人,而且多次,很难证明他有认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