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大叔网恋少女
近日,在台州市民上传微信朋友圈的几段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位白发老人不断殴打一名中年男子。这名中年男子没有反击,一直在回避。最后,他羞愧地抱着头蹲在地上。视频中,还有仙居口音的问候:你来自哪里?你来自哪里?这些殴打视频之所以流行,是因为视频发送者说他被人贩子殴打,他绑架了老人的孩子。
就像网友说的,有人拐孩子吗?
据了解,视频中被殴打的男子和被殴打的人都是仙女,被殴打的男子姓周,44岁,单身。一个月前,周在网上遇到了18岁的吴,他们可能有一定的善意。
5月31日下午,周和吴在仙居解放街相遇,被吴的父母撞见。吴的父亲很兴奋,所以双方发生了冲突。
当时,旁边看热闹的人问吴的父亲为什么要打周。吴的父亲用仙居的话说,‘他绑架了我的孩子’,这意味着他欺骗了我的孩子。他旁边的人被理解为拐卖孩子,所以他们拍了一段视频,并将其发送到微信朋友圈。警方表示,警方一看到仙居有人绑架孩子的信息,就立即赶到现场处理此事,并通过官方微信及时驳斥了谣言。(资料来源:凤凰网)
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虽然这件事是虚惊一场,只是恋爱中的纠纷,但我们还是需要知道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转让妇女、儿童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
(五)以暴力、胁迫、麻醉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
(七)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出国。
本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对象要素: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妇女和儿童的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
二、二。客观要素:本犯罪客观表现为非法绑架、绑架、收购、销售、接送或者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的绑架,是指行为人利用诱导、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离开家庭或者监护人,为自己控制的行为。所谓的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式抢劫受害人,控制受害人的行为。所谓的收购,是指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那里购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的贩卖,是指行为人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出售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转让,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接受、隐瞒、转让、转让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三、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素: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有出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