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规定从1月1日起实施,50条个人信息可以出售犯罪
据中国网报道,2017年6月1日,又正式实施了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其中,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出售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以入罪;民用无人机实行实名登记;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未经许可,微信公众号禁止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安徽新规还明确规定,驴友被困非法冒险,救援费用自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本法。特别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法律还明确打击网络欺诈,惩罚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海外组织和个人。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严重情节:
(一)出售或者提供被他人用于犯罪的行踪轨迹信息;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售或者提供;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讯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余条的;
(五)非法取得、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不符合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标准,但按相应比例达到相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8)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金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的一半以上的;
(九)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到行政处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的十倍以上;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第十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是初犯,全部归还赃物,有悔改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