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海子闯祸踩了9000多斤西瓜
51月9日,萍乡瓜农曾子安种植了20多亩西瓜,共71个瓜棚,但其中33个瓜棚,约600公斤900公斤西瓜。在成熟之前,它一眨眼就被破坏了,留下了一个白囊瓜。被破坏的瓜棚一片狼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万元。从瓜棚被破坏的痕迹可以看出,破坏者不是摘瓜,而是直接踩在上面。如果他们看到它是白色的,他们就不会摘。据警方调查,当地墨西中心小学的四名小学生破坏了西瓜。农民说:我不是说要赔多少钱,但我希望能公平处理。一些知情学生说,这是两名四年级学生和一名三年级学生破坏的西瓜。一名五年级学生没有进入瓜棚外的瓜棚。我们都知道西瓜还没熟,但很无聊。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怎么处罚?
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是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由于犯罪必须达到一定数额的标准,《公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故意破坏他人财产。
《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欺诈、抢劫、抢劫、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破坏财产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涉嫌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二)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
(三)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可以看出,三名小学生故意损坏33个瓜棚,损坏9000多公斤西瓜,造成约3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熊海子不仅是一个淘气的问题,也反映了缺乏家庭教育和家长监督。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家长应赔偿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批评和教育孩子,让孩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给他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让孩子以此为戒,深刻反思,永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