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利用女儿骗婚
淮南一名离婚妇女利用女儿的婚姻欺诈,在过去的两年里,让女儿和不同的男人结婚七次,以获得50万元的新娘。5月3日,记者获悉,定远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系列婚姻欺诈案件,嫌疑人王及其女儿小孟(笔名)已被刑事拘留。
两年前,41岁的淮南女子汪某离婚,带着一双儿女回到老家。由于没有稳定工作,汪某便想找经济条件较好的单身男子搭伙过日子。因为不愿工作,又拖着两个孩子,汪某与几个男子生活一段时间后,都不欢而散。
看着刚满14岁的女儿小梦,王灵机一动,提出了女儿的想法。2015年底至2016年初,王先后为女儿找到了三个婆家。根据当地的习俗,王先订婚,然后举行婚宴,最后领取结婚证。王先后从三个婆家那里要了近20万元的彩礼钱。
没有不透风的墙,小梦被其中两个婆家诉上了法庭。面对法院退还彩礼的判决,王没有钱成为老赖。
看到家乡的名声,王想起了曾经住在一起的男朋友——定远县炉桥镇的姚。去年12月,王带着15岁的女儿和6岁的儿子来到炉桥镇租房。但姚并不富裕,生活很快就短缺了。
因此,王某重施了自己的旧技能。通过向女儿小孟介绍对象,结婚并收取彩礼,他欺骗了李、王、景、石,共计30多万元。更奇怪的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快速赚钱,王要求小孟在四个月内结婚三个男人。
现在,小孟很忙。因为有太多的丈夫,小孟不得不经常因为旅行、工作和其他原因,到另一个丈夫的家庭生活一段时间。因为她不断地结婚,不得不与许多丈夫保持联系,她不得不玩手机,每天和丈夫聊天到深夜。
小梦的各种异常表现最终引起了几位丈夫的注意。通过秘密关注小梦的聊天记录,四名被骗男子成为互联网上的朋友。
2月14日上午,李某、王某和石某3人“组团”到定远县公安局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案,都说要找自己的“妻子”。让接待民警倍感蹊跷的是,3人所找的“妻子”,竟然都是小梦。日前,办案民警经过数月摸排,最终在定远县永康镇抓获犯罪嫌疑人汪某和小梦。
至此,宣布破获一系列婚姻诈骗案件,王的母女被警方刑事拘留。(来源: 中安在线)
普及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欺诈罪的侵犯对象不是欺骗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还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不同。
例如,北京关于八种财产侵权的文件规定:欺诈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的认定标准为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
河南省公私财产诈骗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大的起点。
上海个人诈骗公私财产4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个人诈骗公私财产5万元以上的,属于大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2000元,有欺诈记录或者造成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私财产诈骗超过10万元的,属于大额;公私财产诈骗超过30万元的,属于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