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监狱毒贩越狱,强行驾驶卡车逃跑
5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一名在押罪犯逃离监狱,目前正在全力追捕。
310时,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云南省第一监狱一名罪犯逃跑。通知称,2日上午8时20分,在押犯张林苍驾驶卡车突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地临时围栏门后逃跑。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的通知,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犯张林苍(男,27岁,云南省马龙县人,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2017年1月18日入狱)擅自离开劳动现场。(来源:凤凰信息)
越狱涉及哪些犯罪?
1、逃跑罪是指依法被拘留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拘留和改造场所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依法被拘留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组织越狱罪,是指依法被拘留的犯罪分子在组织、规划、指挥下,以暴力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人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集体抢劫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暴力越狱罪是指依法被拘留的犯罪分子以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犯本罪的,对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对其他参与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