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有4具腐尸
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县公安局了解到,4月23日上午9时51分,南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自称是房东的居民谢某某报警,称发现莲武路148号4栋1单元402室内2人可能死亡。随后,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民警、县刑侦大队侦技人员,以及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技人员陆续赶到事发现场。经警方技术人员现场查勘,发现一间房间内有4名死者,尸体已腐败。
据南昌县公安局介绍,现场调查发现,房间里有两个炭盆,里面有炭灰。房间和门窗用胶带密封,门从里面锁上。现场没有乱七八糟的打斗痕迹。根据警方现场提取的三人身份信息,三人是来自山东、浙江、湖南的外来人员。目前还有一人身份正在调查中。经初步调查,4人中有一人于4月6日租房。其中3人已确认身份,1人于4月7日乘坐D23224月8日,一人从深圳来到南昌Z295火车从山东荷泽来到南昌。死者身份尚未确认,仍在调查中。据南昌县公安局介绍,从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他被初步排除在外,涉嫌烧炭自杀。目前,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相约自杀的法律规制
约会自杀是指两人以上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形:自愿约会自杀的双方均实施自杀行为。如果约会双方都自杀了,就没有犯罪问题,也不应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约会双方自杀,一方死亡,另一方因意志以外自杀失败,失败一方不构成犯罪。
自杀就像一种传染病,通过互联网传播是可怕的。在这种情况下,当几个年轻人遭受生活挫折时,他们并没有寻求积极的鼓励和安慰,而是陷入了通过互联网寻找自杀伙伴的陷阱。作为一种方便的网络即时聊天工具,QQ群吸引了数亿网友。以自杀为主题的QQ群体,大多数加入者厌倦了这个世界,逃避现实,他们在群体中发表负面评论,正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珍惜生命的教育,从根本上树立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法邦提醒大家,自杀不仅会伤害自己和对方,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双方同时实施自杀,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成功,未成功的行为与对方死亡有刑法因果关系,则以故意杀人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