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原总经理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由上海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调查起诉上海电力公司前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局级),被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冯军曾经是国电系统的风云人物。他被贴上锐意进取、克服困难的标签,头上有国家电网公司特殊劳动模范、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光环。然而,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惑的狩猎,冯军开始迷失方向,底线一步一步地让步,防线逐渐塌陷,最终被贪婪击倒,从前电力老板变成了今天的囚犯。
经调查,冯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346万元以上,来源不明的财产总额7600多万元。
翻开冯军的简历,每一页都显示出冯军的工作表现,字里行间都是冯军耀眼的人生简历。
19792011年4月,冯军从南京供电局城北供电站的接线工作开始,工作了4年。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扎实的基本技能,使他迅速成为国家电力领域的人才,展示了自己的实力,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很快就能独立。先后担任南京供电局供电分局局长、南京供电局电力部主任、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网江苏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副总经济学家、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2月,冯军调任上海电力公司总经理。
能源、电信等企业关系民经济和民生有关,资本雄厚,处于行业垄断地位。他们掌握了稀缺的市场资源,很容易成为力寻租、权力谋私的重灾区。冯军领导管理着这样一家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企业。巨大的权力让他慢慢疯狂,或者交换权力和金钱,或者变相索取。一旦贪婪的堤坝决定,它将不可避免地泛滥。案发时,冯军家持有4套房产,价值6900多万元;持有银行和证券存款的总价值超过3900万元;书画、珠宝玉器、高档酒类、象牙、钟表等贵重物品12类4239件,价值5300多万元。
储水一万担,用水一勺;广厦千间,夜卧六尺;家里有钱,每天吃三顿饭。冯军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他的权力掌握在他身上,他非常渴望贫穷和奢侈。下班后,冯军经常出入上海半岛酒店、浦东香格里拉酒店、外滩华尔道夫酒店、丽兹卡尔顿酒店等高端酒店俱乐部,或吃或喝茶。在享受美和风景的同时,各种各样的朋友也会送来各种各样的袋子。
自私膨胀,贪婪不止。冯军贪婪之门一旦打开,就会陷入犯罪的泥潭,直到无法自拔。他抓住一切时间,利用一切机会赚钱,最后连自己都记不清具体数额。事发时,冯军拥有来源不明的7600多万元巨额财产。
相关链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我不能解释它的来源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清洁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我不能解释它的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犯罪人故意占有财产,故意拒绝解释财产的真实来源,或故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犯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犯罪人故意占有财产,故意拒绝解释财产的真实来源,或故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犯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清洁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的复杂性是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内涵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的。本法设立犯罪的目的是严格的法律网络,使司法机关容易证明犯罪,使腐败官员难以逃避裁判。也就是说,根据通常的司法程序,当官员难以确认腐败和贿赂时,将举证责任部分转移到犯罪中。因此,首先,从设立犯罪的目的可以看出,犯罪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清洁。其次,由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不可避免地侵犯了社会主义财产关系,侵犯了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