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随便拍战机航母
信息时代,随着智能终端的不断升级和普及,几乎所有人都能做到,随心所欲、想拍就拍,并且拍出来的照片的像素和清晰度极高。这些信息产品在方便我们工作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保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歼-20试飞战略导弹部队在高速公路上移动辽宁舰在建航母高清图……想必大家在网上或多或少都看过这样的照片和视频。这些照片大多不是官方公布的,而是军事爱好者、爱好者和普通人拍的。这些照片除了拍得好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包含了一定数量的军事秘密。
也许正是每个人的轻拍,让正在苦于无法开始的敌人间谍,微笑,如宝藏。是的,也许是你无意中拍了拍,会导致军事秘密的泄露!(新闻来源:凤凰信息)
否则,将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保密法,主要是指1988年9月5日通过并于1989年5月1日生效的《保守秘密法》和国务院1990年4月25日颁布的《保守秘密法实施办法》。如果不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而是让应该知道的人知道或依法披露,自然不可能处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所谓过失泄露,是指过失地让不应该知道的人知道国家秘密。它不仅包括让不应该知道国家秘密的人知道,还包括让国家秘密超出有限的接触范围,而且不能证明那些不应该知道的人知道。对于后者,如果能证明接触者不知道国家秘密的内容,就不能处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至于过失泄露的具体方式,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还可以通过口头泄露,不仅可以书面泄露。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