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泄题案开审
95间5分,随着审判长敲响锤子,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泄露案件正式审理。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发现,自2015年以来,被告王安排员工通过电话在新生教育咨询服务部门,QQ发布2016年研究生考试广告招聘考生,并向参加注册培训的考生承诺。根据起诉书的指控,王先后收到了武汉纺织大学13名考生和十堰考试中心两名考生支付的总费用22.53万元。
招收学生后,王联系被告梁,帮助操作2016年硕士考试作弊。梁还安排被告魏等3人组织12名考生在武汉纺织大学考点作弊。2015年12月26日,12名考生在考试中当场作弊。
20152011年11月,王联系了被告詹,詹招募了9名候选人。之后,王亲自组织了作弊设备培训。2015年12月26日,9名候选人也当场被发现作弊。其他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被告也采取了同样的手段,组织考生在2016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
20152016年10月,被告陈申请了2016年研究生考试。后来,他的朋友李告诉自己,他得到了研究生考试问题的答案,并要求陈帮助找人进行考前培训并收取相关费用。陈等人组织了考前培训,并将答案发送给了一些考生。
20142015年,被告卢某被介绍安排参加考试,但未通过2015年研究生考试。卢某与王某协商后,王某安排李某代替卢某参加2016年研究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李某当场被捕。
如何识别组织作弊罪的处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设备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问答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以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王等5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魏等4人帮助他人组织考试作弊,组织考试作弊追究刑事责任;被告陈等两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问答,以非法销售、提供问答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李、陆分别代替他人,要求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