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男子偷了一万元红包
中国青年网络新闻,嘿,警察局吗?我们发现一个可能是小偷的人,现在被我们包围在一条沟里,请来核实一下。去年12月20日凌晨3点,黔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了该地区城南街黑山三组居民刘的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三名警察开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事件发生的地方是黑山三组的一条沟。在寒冷的冬夜,下着小雨,六七个居民围着沟,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瘦,大约30岁的男人蜷缩着,蹲在沟中间的地上,冷得发抖。警察显示了他的身份,问那个人,但他的回答是吞吞吐吐的,不能解释他早上跑到这个地方的原因。警方随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经警方调查,现场被捕的男子名叫刘,33岁,黔江区太极乡人,因盗窃两次被警方行政拘留,但他的回答是吞吞吐吐吐,不能解释为什么他在清晨跑到这个地区。警方当时,他选择在黑山居民的门口处偷钱。然后他悄悄溜进房子,从卧室里拿出居民放在床边的衣服和裤子,偷了100多元现金。成功后,刘准备去隔壁房间继续犯罪,但居民醒来后意识到了这一点。看到罪行被揭露,刘逃跑了。听到这个消息的居民强迫他进入一条沟里,围住了他。
偷了很多次的女朋友还是没有
警方还了解到,刘某海平时好逸恶劳,经济条件差,看到33岁还没有结婚。于是他萌生了通过发微信红包交女朋友的想法。他经常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女人,加朋友聊天。微信上一些添加的女性要求她们发红包,所以他们每次发10元或20元的微信红包,邀请收到红包的女性见面,但都失败了。没钱后,他通过盗窃积累了资金。据办案民警介绍,自去年10月以来,刘某海先后前往黔江区城南、城东、城西街道等地的居民区作案。目前已发现盗窃案件31起,涉案总额2万余元。刘某海作案后,通常将赃款存入银行卡,然后用来发微信红包。然而,他每次只发10元或20元。讽刺的是,刘某海直到犯罪才单身。目前,涉嫌盗窃的刘某海已被黔江警方移送检察机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那么,大、大、特别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保障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区域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