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姐妹教育捆绑弟弟死亡
中国网络新闻,石的家庭是一个重组家庭,受害者黄的父亲黄是青田人,他的妻子早年离开了他和他的孩子黄小。2012年,黄遇到了石的生母陈,陈因为早年失去了丈夫而单身,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石出生于1992年,也是青田人,有吸毒记录。因为他的母亲陈患有疾病,她一直躺在床上,家里的大小基本上都由黄和石照顾。他们还在楼下经营着一家副食品店。黄小天生顽皮,有小偷触摸的习惯,经常偷家里的东西,他的父亲不知道如何教育,经常抓住黄小是一顿饭。2016年8月21日,即犯罪当天,黄小偷了家里小商店的香烟,他的父亲和继母非常生气,问香烟的下落,但固执的黄小拒绝解释下落。那天早上,黄拿起竹条打孩子,绑在家里四楼的室内走道上。不久,黄小偷了家里小商店的香烟,他的父亲和继母非常生气,问香烟的下落,但固执的黄小拒绝解释下落。那天早上,黄小拿起孩子的竹条,把孩子绑在家里的室内走廊里,把他绑在家里的四楼内走廊里。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石某捆绑黄小某后下楼忙自己的事。与此同时,黄某询问并得知后想上去看儿子。石某威胁说,没有人能放松黄小某。孩子求饶后心软,肯定会再犯。让黄小某一个人在上面安静是最好的教育方式。。石某说,黄没有坚持上楼看儿子。
绳子绕颈,忽略照顾最终的悲剧
直到那天17点,石某上楼从杂物间的窗户往外看。他没有看到黄晓的头。他隐约觉得不对劲。当他走出来时,他发现黄晓靠在窗户下面的墙上。整个人歪了,屁股没着地。他的左脚被困在窗台下的一个水泵下。石某把黄晓拉出来后,不管怎么叫,黄晓都没有反应。送往医院抢救后,但经医生诊断,黄晓已经死亡。黄晓死后,黄悲伤欲绝。躺在床上的石的生母陈担心女儿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她的身体越来越差,犯罪后不久就去世了。在审判当天,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判,并表示将在另一天宣判。
本案中死者生活在一个重组家庭,继母卧病在床,继母所带的姐姐曾有吸毒前科,而生父并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死者黄小某又生性顽皮,性格倔强,所有的一切综合到一起导致了今天的悲剧。从文中可以看出,姐姐石某并没有谋杀黄小某的故意,她的本意只是想教育一下嘴硬不知悔改的弟弟,但26岁的她应当预见到以绳子绕颈的方式对黄小某进行捆绑会有危险,且在室外最高气温达38摄氏度的天气下极有可能中暑发生危险,还阻拦黄某生父上楼查看黄小某,由此导致了黄小某的死亡惨剧,因此石某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疏忽而未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可以避免,导致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致人死亡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刑法另有规定是指火灾、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依照火灾、交通事故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