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奸杀女大学生被判处死刑
广州流花湖公园强奸杀人案备受关注,今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郑发岑被判处死刑,他在法庭上表示将上诉。2015年9月12日下午5时52分左右,21岁的广东罗定女孩赵在离开学校北门后失去了联系。两天后,尸体在流花湖公园被发现。凶手郑发岑涉及6起强奸案。2011年,他因强奸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仅半个月,他就四处作案。除一起发生在21点外,其余几起都是白天犯罪,位于公园、学校后面、天桥附近等公共场所。其中一名受害者仍然是孕妇。(资料来源: 信息时报)
普及法律知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