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房子被儿子抵押
退休前,这对夫妇都是国有企业的高管,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的亲生儿子彭承包了这个项目,欠了很多钱来偿还这笔钱。他花了190万元伪造了父母的死亡证明和姐姐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并将父母的房子转让给了自己的名字。彭抵押了房子,欠别人510万元。
肖女士心如刀绞。她从小就爱她的儿子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在我问发生了什么之前,彭失踪了。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变成了……原来彭觉得事情解决不了,就想死。他在浴室里点了炭火醒来后脚动不了。
事情是如何一步一步演变到现在的?彭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伪造父母的死亡证明、烧炭自杀等极端行为?这件事以后会怎么处理?(新闻来源:腾讯)
大胆包天伪造父母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是指医疗卫生单位死亡的,持有死亡医疗证明;公民正常死亡不能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持有居民(村)委员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异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持有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的,持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伪造公民死亡证明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明文件、印章;
(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伪造、变更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伪造居民死亡医疗证明,涉嫌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