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库杀害了女友和母亲
据《法制晚报》报道,2月23日,廊坊警方发布通缉令。经初步工作,警方发现受害人卢某和段某是母女关系。犯罪嫌疑人宋健(男,37岁,身份证号2327019800205421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人)与受害人段某是男女朋友。宋健身高1.72米左右,体态中等,寸头,肤色黑,瓜子脸,黑龙江口音,逃跑时穿红灰色连帽夹克。廊坊安次警方希望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公安机关将奖励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逮捕有功单位或个人10万元 。记者发现,廊坊安次警方昨天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了安次。犯罪嫌疑人宋健本人在43小时后被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恋人变仇,导致两死悲剧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以金钱、奸淫、报复正义、毁灭罪证、嫁给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
(3)杀害与之日夜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
(4)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刑。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一)故意杀人防卫过当;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不义儿子的行为;
(3)激情杀人,即没有故意杀人,但在受害者的刺激下,失去理智,失控杀死他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受害者严重过错,行为人情绪波动强烈;二,行为人精神刺激强烈,失去理智,失去或削弱识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第三,必须在愤怒的精神状态下现场实施。
(四)被委托杀人,即根据被害人的请求,自愿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
(6)生母溺水婴儿,即因无法抚养和照顾面部等不良主观动机而杀死自己的婴儿。(但是,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发现自己生的是女儿而溺水,其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的轻微情况来处理。
目前,由于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不知道嫌疑人犯罪的动机,但无论如何,前恋人变成敌人也导致两人死亡的悲剧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爱,如果不能结束,请理性对待,如果不爱,请不要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