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温室被孔明灯点燃
事件发生时,电视上播放了天气预报。王洪斌和工人们巡逻了一圈。看起来没有问题,他回到房子里看天气预报。出乎意料的是,在短短几分钟内,火灾就发生了。其中三个草莓温室只燃烧水泥柱和墙壁,另一个温室只燃烧三分之一。许多即将成熟的草莓要么被火烧毁,要么被冻坏。现场一片狼藉。虽然这一半的棚子及时获救,但草莓受到了影响。
王洪斌自己种草莓已经九年了,每年都有预防措施。没想到今年还在摊。一个棚子损失了10万,现在很难估计。王洪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草莓卖了26元一斤,一个温室能产4000多斤,四个棚的收入加起来40多万,意味着王洪斌火灾损失40多万。(新闻来源:腾讯新闻)
肇事者或构成失火罪
火灾罪是指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疏忽而不预见,导致火灾;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轻信火灾可以避免,火灾的结果。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3人以上死亡;
2、重伤10人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万元;
4、烧毁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
5、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虽然人员伤亡、烧毁家庭和直接财产损失不足规定金额,但情节严重,对生产、教学和生活造成重大损害。
(二)过失引起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超过30万元;
3、烧毁15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25万元以上;
4、林地面积超过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