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怀孕8个月
在病床上,雅雅注射针水后一直喊着肚子不舒服,医生不时去病房检查雅雅的健康状况。因为雅雅太小了,医生非常小心。然而,终止妊娠仍然会对雅雅产生不良影响。
我不仅很震惊,而且很生气。谁伤害了我的孩子,我甚至有杀死他的想法。山说,在得到医院的检查结果后,他抱着孩子大声哭了起来。这时,一直沉默的雅雅也哭了起来,最后说出了真相。雅雅哭着告诉山:爸爸,我说,他会打我,欺负我的妹妹和祖母。在山上安慰后,雅雅告诉她的父亲,欺负她的是离家不远的同一个村庄的岳父秦瘦。
第二天中午,大山找秦瘦对质,但秦瘦坚称自己冤枉了。秦瘦离开后,雅雅再次向父亲大山指认,这位公公欺负了她。
正月初五,大山带着孩子去当地派出所报案。由于案件恶劣,临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当天控制了雅雅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秦瘦,警方将按程序收集DNA鉴定(新闻来源:中国网)
受刑法保护刑法保护
为了保护幼儿的性权利,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了嫖娼幼儿罪的有针对性规定。然而,考虑到近年来这一违法犯罪的一些新情况,执法环节存在一些问题,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燕认为,设立嫖娼幼儿罪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呼吁废除嫖娼幼儿罪。继2010年和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之后,孙晓梅在2014年两会期间第三次建议取消嫖娼幼儿罪。
20152008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删除了嫖娼幼女罪。
因此,刑法修正案(9)公布后,强奸不满14岁的女性,从重处罚。根据司法解释,强奸女性是指与14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行为,包括三个特点:一是受害女性的年龄必须小于14岁;第二,无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要问女性是否同意,只要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就构成犯罪;第三,只要双方接触生殖器,就被视为强奸。此外,知道(知道或应该知道)受害者是一个年轻女孩是一个默示犯罪的必要条件。然后在实践中,行为人知道受害者是年轻女孩,行为真的不知道受害者是年轻女孩,行为人采取强制手段,不采取强制手段,根据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如何处理这些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受害者是否知道为儿童,都以强奸罪处罚。
其次,对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即同意)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只能知道对方是儿童,构成强奸罪。如果行为人对未知进行无罪辩护,则证明要求极其严格:第一,受害人的身体发育、言行、衣着确实接近成人;第二,必须有证据或合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可能知道受害人是儿童;第三,行为人足够谨慎,仍然误解受害人的年龄。
第三,无论孩子同意与否,无论行为人的主观理解如何,12岁以下的孩子都被认定为知道对方是孩子,并以强奸罪处罚。
第三,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偶尔与幼儿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无严重后果的,不视为犯罪。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绝对保护幼女权利的起点是12岁,而不是媒体普遍报道的14岁。
刑法保护幼儿的性权利,侵犯幼儿的性权利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建议您向公安机关和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