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换户口簿发现孙女户口被注销
中国网络新闻,2016年底,由于户口簿太旧,携带不方便,熊赵轩前往泸州古林县双沙镇派出所更换家庭户口簿。熊赵轩拿到了更换的户口簿,很傻,孙子孙女,加上曾孙孙女,家里有五个人,怎么只有四个人终于拿到了户口簿呢?派出所的回答更让熊赵宣气,双沙镇派出所表示,曾孙女熊小梅的户口已于2014年取消。取消的原因是,2012年,双沙镇河屯村发布了一份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死亡名单,曾孙女熊小梅就在这份名单中。熊小梅的身份证显示,她出生于1997年1月28日。2010年11月,13岁的熊小梅辍学,去广东和在那里工作的父母住在一起。在参观了当年的村干部后,村干部们说,他们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也不承认他们给了熊小梅。直到新年11月,1月1日,13岁的熊小梅才辍学,去了广东,和父母住在那里。在参观了当年的村干部后,村干部说,他们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也不承认他们已经给了熊小梅的死亡证明,但没有人帮助了熊小梅。直到新年的户口。直到新年初,她才主动通知道是谁帮助了熊小梅。
什么情况下注销户口?
1:死亡。中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埋葬前,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死于临时住所的,临时住所登记机关应当通知常住所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迁出永久居住地。《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户籍管辖区的,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籍。
三:参军。《户籍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用现役的公民应当在入伍前或者户主持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籍,不发放迁移证明。
四:被捕入狱。《户籍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逮捕机关应当在通知家属的同时,通知永久户籍登记机关注销户籍。
显然,女孩熊小梅不属于上述任何情况。虽然说户口被无缘无故取消三年是奇怪的,但在被家人发现后,户口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再次改善。我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尽快向当事人解释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