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情人的私生子被判刑
中国青年网络新闻:最近,一名男子出售情人私生子偿还妻子债务的消息引起了网民的注意,陈说他通过了一个QQ领养群认识了湖南娄底人,名叫阿伟。通过聊天,陈得知阿伟与妻子离婚,无法生育。如果他想收养一个儿子,他的工作收入相对稳定。阿伟还承诺支付黄女士当时生孩子和分娩的费用。
陈是个上门女婿,儿子和妻子姓。生意兴隆的时候,他找了情人生私生子,姓自己。
但当生意失败,债务巨大时,他从情人那里抢走了私生子,得到了4.4卖给妻子的钱大部分是1万元。2月6日,温州鹿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陈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赃款被追回没收。
父亲卖掉自己的儿子真的很残忍!我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为失去孩子而痛苦,但有些人把他们的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甚至卖他们的骨头和肉来赚钱!当然,法律不会放过这样的人。
拐卖儿童罪的犯罪主体
拐卖儿童罪是指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欺骗、诱使或者其他方式离开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卖儿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拐卖者虽然是儿童的亲生父亲,但仍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暴力、胁迫、麻醉为目的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
(五)对被拐卖的儿童或其亲属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把孩子卖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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