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城仓库着火
20172月7日19时45分左右,交城汇镁科技有限公司镁合金仓库发生金属镁燃烧事故。交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8日凌晨发布了一份声明。官方通知显示,仓库位于西营镇石侯村北部,距村3公里,面积1200平方米。仓库内有几吨镁铝合金和半成品。
火灾发生后,吕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交城县全力开展现场救援灭火工作,并安排吕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带领有关部门到现场指导救援调查。
交城县党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安全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同时,附近县、市消防中队的消防车也已赶到现场进行消防工作。
目前火势明显减少,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也已调查。(来源:搜狐新闻)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刑事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迫他人非法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指以下情况:
(1)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多人死亡;或者造成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大。
(2)违法行为特别恶劣。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而不改正的,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反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障,甚至发现事故迹象,仍不听劝阻,拒绝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强迫工人以恶劣手段进行非法冒险。
(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差。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残疾人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关心个人逃生或抢救个人财产,扩大危害后果;或者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