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调查吃穿山甲
一名为Ah_cal的网友晒图称“(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记者看到,男子不但晒出了在广西受到官员招待、媒体报道,还有在长春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的接待。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今天下午,在受到大量质疑之后,该男子已将微博删除,仅留下一句“散了”,过一会儿后,删得只剩一个句号。若属实,恐怕这事儿散不了。
根据上述微博最后一张照片中的信息,记者查阅了多篇文章,最终发现2015年7月15日A17该版本与网民发布的照片一致。报告内容为企业家代表团抵达广西南宁,开展投资广西至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之旅调查活动。
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食的处罚是什么?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禁止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究、驯化、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捉国家一级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狩猎证书;狩猎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申请特许狩猎证书。
第三十一条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穿山甲被列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二级名录》中被列为野生动物。因此,穿山甲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事实属实的,官员带头违法的,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