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调查吃穿山甲
据报道,2015年7月8日至10日,投资广西 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之旅活动在南宁举行。7月8日晚,200多名香港企业代表团抵达南宁。9日上午,举行了投资广西至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之旅广西商业机会简报,下午,投资合作项目按工商科技、金融服务、文化旅游三个专业部门进行现场对接谈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该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自治区官方接待的有关规定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仔细识别了博文中配置的图片。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的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自2004年成立以来,该局直到2015年7月15日才有李姓或黄姓的领导小组成员。现任局党委书记黄文彪同志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在新加坡培训学习。2015年7月21日,他被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委书记,8月10日向该局报告。记者从自治区林业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吃野生动物或被判刑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餐桌消费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需求,催生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买方市场,对于食用或其他非法用途购买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第二,一些罪犯知道野生动物是非法狩猎,成为非法狩猎的幕后驱动力,是否调查,如何调查刑事责任尚不清楚。
法律解释草案明确指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使用或者其他非法使用而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收购罪轻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刑法办公室李寿伟解释说,那些从市场上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在餐馆订购食物的人,根据法律解释,属于刑法规范的范围。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刑法规定了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因此知道它是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性质上与非法购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