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启贤涉嫌教唆伤人
腾讯娱乐2月3日消息,以歌手身份闻名的吴启贤最近遭遇麻烦。2016年5月,他被指控教唆伤人,原告麦谷娱乐负责人S2013年,先生被四名电击棒殴打,并涉嫌将音乐会场地转租给他人,涉嫌伪造文件。台北地方检察院调查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受到处罚S先生的林姓和黄姓男子根据伤害罪起诉,还有一名涉案男子RADIO还在调查中。涉嫌打人的林姓、黄姓男子供认,手机借给在夜总会认识的男子RADIO,但两人不愿透露RADIO手机通话的真实身份和内容尚不清楚,无法证明吴启贤涉嫌煽动伤害。关于音乐会场地的转租,检查员在阅读文件后认为,相关信息没有麦谷娱乐的印章和负责人的签名。提供文件的是大陆单位,而不是吴启贤。最后,他没有起诉歌手的指控。吴启贤在2016年通过经纪公司回应说:我的态度是不回应,不被愚弄,不和别人跳舞。虽然我知道尊重司法程序会在我面前遭受这些无聊的损失,但我仍然选择尊重司法,让时间和司法归还我的清白。
教唆他人犯罪应该如何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想报复别人,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没有站出来,但教唆别人犯罪。从表面上看,这个人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但事实上,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教唆犯本身不是直接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是专门制造犯罪意图的人。
这种教唆行为包括两个因素:一是认识因素,即教唆犯不仅意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教唆犯产生犯罪意义,还意识到教唆犯的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第二个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让他人有犯罪意图来实施犯罪。因此,教唆行为与教唆犯的犯罪有因果关系。
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和具体犯罪行为的人构成共同犯罪,两者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18岁以下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其犯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