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中枪死亡
43吴乃从,江西省九江县新河镇中心小学教师。同时,他也是一个有着多年精神病史的人,凭空闻语,敏感多疑。
新年伊始,费伦菊发现丈夫有些不对劲,“要坏”,她心里捉摸着,恐怕他的精神病要复发。但丈夫拒绝去医院看病,费伦菊奈何不了邬乃从,就把他的三个堂兄弟叫来帮忙,但兄弟们的劝说也没起作用。
三兄弟拦住一个骑摩托车经过的村民,请求帮助把吴乃从送到医院,但村民说:他很强壮,我们做不到,最好报警求助。
上午9点半左右,新塘派出所的四名警察开了一辆警车和一辆黑色桑塔纳汽车,来到了吴乃从的家。吴乃从还在鸡圈里砍树。警察对他喊‘别动’,他说‘我是农民,我要工作’。当时,现场的邻居叶晓阳和费伦菊说:警察用钢叉抓住他的脖子,另一名警察拿出手枪向天空开枪。吴乃从说:我不是囚犯。你为什么抓我?他用刀向警察挥舞。警察又开了一枪,吴乃从倒在地上,警察用警棍打了吴乃从几次。
十分钟后,我到达了警察局。警察说我想开什么证明。费伦菊说:吴乃坐在车里汗流浃背,说他的脚很痛。一路上,没有警察说吴乃受伤了,更不用说他中枪了,也没有看到他流血。他没有说他受伤了。我一点也不知道。
在从派出所掉头去医院的路上,警察打了120次急救,开车去狮子镇时遇到了急救车。警察把吴乃从转到救护车上,插上氧气,打上吊瓶。他脸色苍白。费伦菊回忆说:救护车直接把我们拉到县人民医院,没有去第五医院。
到达县医院后,医院表示无法治愈,转到九江市人民医院。费伦菊被要求先回家,然后被带回医院。下午1点左右,医生让我签字,说吴乃受伤了,想做手术。
第二天下午(2017年1月4日),费伦菊接到学校校长吴乃从的电话后赶到医院。下午6点50分左右,医生向家人宣布吴乃从死了。
当时我们家都崩溃了,好人怎么中枪,怎么死,我们怎么也不明白。费伦菊流着泪说。
吴乃从的寸照
二、警察能开枪的情况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警察使用枪支的情况。
现行《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拒捕、暴乱、越狱、抢枪或者其他暴力的紧急情况下使用武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条例》、《公务枪支配备办法》、《公安机关公务枪支管理使用条例》赋予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警察的权力,强调人民警察依法履行公务使用武器警察受法律保护,规范枪支管理。
20162012年12月1日,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枪支的使用很明显。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拒绝逮捕、逃跑;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者拒绝逮捕、逃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骚乱、暴乱、行凶、逃跑、劫持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国家规定的警卫、警卫、警卫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攻击、破坏或者有暴力攻击、破坏的紧急危险;以暴力、危险的方式抵制、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攻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
按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如果没有时间警告或警告后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武器可以直接使用,以拦截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拒绝听取人民警察停车指令的车辆,或者排除危及人身安全的动物。
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有权按照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