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被母亲虐死
114月14日,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一名孩子的母亲虐待并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被虐待死亡的孩子姚紫涵今年4岁多。出乎意料的是,紫涵的伤被殴打!
说到紫涵的经历,紫涵的爷爷奶奶伤心欲绝。紫涵爷爷说孙女很懂事,平时总是洗脚捶背。现在,只要他想起孙女,他就忍不住哭了……
四年前,紫涵的母亲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因为她不能独自照顾她,所以她把紫涵交给了祖父母来抚养她。在祖父母的照顾下,紫涵长大到四岁。在过去的四年里,祖父母非常关心紫涵,所以紫涵和祖父母非常亲近。紫涵的祖母说,紫涵渐渐长大了。紫涵的母亲担心她长大后只会靠近祖母,而不会靠近自己,所以她把她从祖父母家里带走了。
四岁多的紫涵怎么也没想到是噩梦…… 虽然紫涵和孪生妹妹都是母亲的亲生女儿,但在家里,她和孪生妹妹的待遇却大不相同。
邻居说,在被带回家的半年里,紫涵多次跑回奶奶家,告诉奶奶她不想和妈妈住在一起。紫涵的妈妈为什么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 邻居告诉记者,紫涵的母亲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不喜欢和别人交流。
紫涵的父亲在外面工作了很长时间,忽视了家庭事务的管理。他说他一再告诉妻子照顾两个孩子,平等对待两个孩子。他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悲剧(金羊网)
没有虐待,没有故意伤害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故意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实现长期虐待犯罪目的的,不得以虐待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非法拘留使用暴力残疾、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残疾、虐待监管人残疾、砸抢劫残疾、斗殴、非法组织或者强迫他人出售血液,以故意伤害罪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