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孩因为亲近奶奶而被母亲虐死
近日,一4岁女孩因亲近奶奶被妈虐死,据悉,当事人紫涵死亡时候,身上遍体鳞伤。提起紫涵的遭遇,紫涵的爷爷奶奶伤心欲绝。紫涵爷爷说,孙女特别懂事,平时总是给他洗脚捶背,现在只要想起孙女,他就忍不住流泪……
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有一个孩子的母亲虐待自己的女儿致死!?孩子从小就和老人住在一起。当她长大后,孩子的母亲担心她长大后只会靠近祖母,而不会靠近自己,所以她把她从祖父母家里带走,所以悲剧开始发生。1月14日上午,城市频道收到热线观众报告称,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有一名孩子的母亲虐待自己的女儿致死!被虐待死亡的孩子名叫姚紫涵,4岁多。
紫涵死后,身上遍体鳞伤。出乎意料的是,紫涵的伤被母亲殴打!说到紫涵的经历,紫涵的祖父母非常伤心。紫涵爷爷说他的孙女很懂事。他总是洗脚打背。现在,只要他想起孙女,他就忍不住哭了……四年前,紫涵的母亲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由于无法独自照顾,紫涵被交给爷爷奶奶抚养。
紫涵在爷爷奶奶的照顾下长到四岁。在过去的四年里,爷爷奶奶更加关心紫涵。因此,紫涵与爷爷奶奶非常亲近。紫涵的奶奶说紫涵渐渐长大了。紫涵的母亲担心她长大后只会靠近祖母,而不会靠近自己,所以她把她从祖父母家里带走了。
四岁多的紫涵怎么也没想到是噩梦……虽然紫涵和孪生妹妹都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可是在家中,她和孪生妹妹的待遇截然不同。邻居说,紫涵在被带回家的半年里,曾多次跑回奶奶家,告诉奶奶她不愿意去妈妈那里生活。紫涵的妈妈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亲自女儿?街坊邻居告诉记者,紫涵的母亲平时看起来精神很正常,但是不太喜欢与人交流。
紫涵的父亲在外面工作了很长时间,忽视了家庭事务的管理。他说,他一再告诉妻子要好好照顾两个孩子,平等对待两个孩子。他从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现在紫涵的母亲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紫涵的父亲说他不能原谅妻子的行为。
虐待罪的认定和处罚
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是指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侮辱人格、不治病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方式摧毁和迫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
虐待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其他负有监督和照顾责任的人进行虐待和照顾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故意对受害者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破坏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无论什么动机,都不会影响定罪,但应考虑量刑。虐待罪客观上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罪侵犯的对象是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权利,因此该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
那些犯有虐待罪的人只能通过告知来处理。所谓告知的处理,是指受害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指控,人民法院不得告知或者不处理。本条的规定主要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用说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进行定罪和量刑了。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义。被虐待者不起诉的,司法机关不得主动干预,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但根据本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虐待者受到强迫、威胁等,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起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也可以起诉,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干预,经人民检察院核实后告知。犯罪,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不适用告知处理的规定。
女孩长期被母亲殴打死亡,自诉案件已转为公诉案件,母亲的行为涉嫌虐待,应受到有关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