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压力大谎报被抢劫
信息时报新闻 广州天河警方昨日报道:1月6日,一名外国男子向警方报案,1月5日晚在天河五山东莞庄路段被出租车司机抢劫,丢失了两台便携式电脑。接到报告后,天河警方迅速派人进行调查。在查看了现场监控录像后,警方没有发现受害者所说的情况。警方受害者到现场,也没有解释时间和地点,但仍坚持被抢劫。为了找出事实,天河警方多次组织案件研究和判断,再次查阅了大量相关视频资料,发现警方5日没有去东莞庄,警方当晚没有出去。
被行政拘留5天
110月10日,警方传唤外国男子依法询问。面对强有力的证据,该男子最终解释说,由于最近的精神压力,他谎报了被抢劫的警察情况。
目前,该外国男子已被警方拘留5天,并被罚款500元。
报假警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一般来说,件通常取决于警方是否有主观意图。无意或者无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承担责任。故意报告假冒案件的,公安机关有权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告假冒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察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二)投放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社会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