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一居民楼因爆燃而倒塌
据报道,昨晚(1月11日)20时53分,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110报警,杨浦区控江路398号一栋四层楼二、三层立面倒塌。
接到报告后,公安、消防、燃气、120等单位迅速到场。
记者了解到,现场一名居民受伤送往医院,没有生命危险。
据初步了解,事故涉嫌天然气泄漏。受事故影响的居民已被疏散并妥善安置。现场处置仍在进行中。
失火罪
火灾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火与放火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火灾犯罪必须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放火罪不以上述严重后果为法律要求,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建立放火罪。
(2)放火罪可分为既遂犯罪和未遂犯罪。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严重后果为法律要求,无未遂犯罪。
(三)主要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岁、年满16岁的,可以构成;失火罪年满16岁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犯罪形式不同:放火罪故意构成,失火罪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
火灾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不同的犯罪主体。火灾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特殊主体。
(2)客观方面是不同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迫工人非法冒险经营;火灾罪一般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火灾引起的。
因此,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当根据行为人违反的刑法规定,全面分析犯罪构成要件各方面的特点,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