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员绑架了订餐女
送餐时,用刀劫持订餐人,试图让警察自杀。2016年10月的一天中午,受害者张女士像往常一样在网上订购了一份外卖。很快,送餐员谢把外卖送到了她租来的团结湖路的一个社区。张女士接过外卖,检查了外卖单后,谢没有像往常一样离开,而是站在门口。
几秒钟后,谢某突然冲进子,关上门,把张女士压在地上,拿出水果刀。
谢某对惊恐的张女士声称不要钱,想劫持人质,让警察自杀。
这时,听到两个响亮的女室友小原、小白从房间里出来,看到现场立即跑回房间报警。
张女士一直在和谢说话,启发她。也许是被张女士的话感动了,谢突然用刀刺伤了她的脖子。张女士立即用手停下来,小袁和小白也跑过来抓住谢的手。因为谢一直用左臂抱着张女士的脖子,三个人抓住谢的右手不敢松开。
这时,接到报案的警察赶到现场,在房间外敲门。小白看到谢的情绪逐渐缓和,趁机打开了门。警安抚谢的情绪,慢慢靠近并控制谢的右手。谢放开张女士后,警察把他压在地上。
谢解释说,他想自杀,因为他的生活不幸福,但他不敢自杀,所以他想杀人,让自己被判死刑。据谢承认,从2015年到2016年4月,他多次试图杀人,但他无法放弃。
谢某说,此后,自杀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决定劫持人质,让警察自杀。于是有了上面惊心动魄的一幕。
据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刘作宇介绍,绑架嫌疑人通常反映在劫持他人寻求财富上。在这种情况下,谢声称劫持了受害者,目的是让警察杀死自己,没有寻求财富和伤害他人的想法。
然而,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谢知道持刀劫持可能会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他仍然放任这种伤害。直到警方获救,他才终止劫持受害者。因此,谢的行为涉嫌绑架。
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绑架罪被朝阳检察院逮捕。(法制晚报)
涉嫌绑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绑架罪是指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绑架他人的勒索财产或其他目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绑架罪应包括两种并列情形:一种是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他人,另一种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实现绑架者的主观目的。绑架罪之一: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实现绑架者的主观目的。送餐员的主观目的是自杀,但不敢自杀,所以他想杀人,让自己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十三九条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按前两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