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死刑后哭
20162017年,安徽省第一个城市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王林因民事纠纷用刀杀害了3人,造成1人重伤。同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2017年,法院公开判处王林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林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王林拒绝接受判决,当庭上诉。
命案发生在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尚庄新村村民牛军家。3名死者是35岁的牛军、岳母田娟和附近55岁的居民王泉。牛军的妻子尚丽丽受了重伤。据了解,牛军通常以钢结构为生。王强和牛军是亲戚,为他工作。
二、死刑审查程序
死刑是生命刑,是现代社会最严厉的法定刑。我国遵循谨慎杀人的原则,对死刑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第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审查程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具体化了这些规定,为死刑审查提供了更详细的标准。
刑事诉讼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前审理或者发回重新审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缓期执行死刑案件,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报复死刑(含死缓)案件,一案一报。有的被告犯了几个罪,只要其中一个被判处死刑和共同犯罪,只要一个被告被判处死刑,就应该提交整个案件的诉讼档案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