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金店遭抢店员被划伤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据《法制晚报》报道,1月8日,一位网友透露,房山北关华冠天地店的一家金店遭遇抢劫,抢劫者抢走了十多块黄金。一名记者从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一个柜台被砸碎了。目击者说,在嫌疑人逃跑的过程中,一名店员被锋利的武器划伤。今天上午,房山警方正在全力侦破此案。
抢劫罪的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抢劫公私财产。
抢劫罪不属于数额犯,属于情节犯。抢劫金店的社会危害很大。此外,抢劫金额仅供量刑参考。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抢劫一次的,量刑起点可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家庭抢劫、公共交通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抢劫三次或者抢劫金额达到巨大起点;抢劫造成重伤,无残疾;冒充军事警察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事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造成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
(二)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