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小时连犯4罪判处死刑
201612月3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饶5.16在重大故意杀人纵火案中,被告石俊峰犯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四种罪行,决定执行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罚款3000元。
被告石俊峰死于故意杀人;暴力抢劫他人财产,构成抢劫罪;向教室洒汽油纵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无故刺伤两名学生,造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石俊峰一人犯数罪,应当并罚数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石俊峰在同一天内实施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伤害四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拒绝认罪,应当依法严厉处罚。然后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数罪并罚原则是指一人数罪合并处罚的原则。各国刑法主要采用以下四种原则:
1.合并原则,又称合并原则。按照有罪必罚和一罪一罚的刑法原则,对数罪分别宣告刑罚,然后数刑合并执行。
2.吸收原则。基于重刑吸收轻刑的理念
3.限制加重的原则。以数罪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加重一定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或者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一定限度。
4.折衷原则,又称综合原则,主要是上述原则之一,辅以其他原则,而不是单独采用并罚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