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孩告诉母亲一个秘密
11月3日,小兰(笔名)和丈夫和岳母开始在下班后收拾行李,几天后准备回家过年。这时,4岁的女儿苗苗(笔名)来了,拉着小兰的衣服,打算告诉她妈妈一个秘密。女儿的话,像晴天霹雳,让小兰忙碌的手突然僵在空中。妈妈,看门的祖父刚碰了我尿尿的地方,我感到很不舒服。
看门的爷爷不就是工厂的门卫老刘吗?
老刘的家人和孩子都在杭州工作,老刘的妻子也在小兰工作的工厂工作。老刘已经50多岁了,两个儿子都结婚了,怎么能做这种事!但女儿,你怎么能用这种话来欺骗自己呢?
小兰立即赶到工厂门卫室,找到了老刘。面对小兰的质疑,老刘拒绝承认。他一直说妙妙和孙女差不多大。他怎么能做这种事?
争吵很大,很多人都聚集在一起。有些人说老刘通常很诚实,不应该。其他人说,工厂里的许多人通常不得不去上班,没有时间看孩子。老刘经常和孩子们一起玩。带他们出去玩一段时间是很常见的。这是否是孩子们误解的一些正常行为。
但你不知道我们家是什么样的孩子吗?一个四岁的孩子会作弊吗?你的孩子只有两三岁,比苗苗小。即使他们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们能理解吗?!小兰大声哭了起来,那些说服战斗的人都不响了。这时,一直坚定的老刘转身开始跑步。反应过来的人立即赶上,把他压在地上,同时拨打了110。杭州大江东公安局警察徐云浩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工厂,控制了老刘。面对警方,老刘承认了他的犯罪事实。目前,老刘已被依法拘留。警方还为苗苗找到了心理专家进行心理干预。
猥亵儿童如何认定处罚?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他人是指不包括性行为在内的其他行为,如触摸、舔舌头、吮吸、亲吻、拥抱和手淫。但对男性的猥亵可以包括通奸。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主体方面,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猥亵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猥亵罪的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刑法》规定,猥亵罪应当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情节恶劣的猥亵他人。(2):聚在一起或在公共场合猥亵他人。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老刘摸了摸女孩的下半身。他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法邦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