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泄车震动视频
近日,山东省巨野县微信朋友圈上传了一段视频《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车震被警方逮捕》。男女被捕的现场多次恳求警方:大哥,别拍了。
然而,警方并没有停止录制视频。
网友指出,视频拍摄地点为山东菏泽巨野县,视频拍摄地点为巨野公安局田桥派出所。
121月23日,巨野县网信办向北京时间证实,视频是田桥派出所辅警公安检查录制的,辅警事后被开除。
摄影师:视频不会传播
视频显示,一辆货车停在田间小路上,一名穿制服和牛仔裤的男子突然打开后门,一名男子压在后座的女子身上。
女子惊呆了,突然坐起来恳求:别录了。两人在恐慌中提起裤子。
这时,穿着制服的男子说:打开,打开,录吧,录吧。
车内男子惊魂未定,套起近乎:兄弟们,兄弟们,有什么好说的?
视频画面显示,镜头画面一直锁在面包车后座的女孩,女孩连续三次求情:大哥,别录了。
穿着制服的男子说:这种事,我们一天天见多了,绝对不会对你说什么,绝对会给你保密。
北京时间发现了整个时间3′31″视频中,还有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
官方:视频辅警被开除
121月23日,北京时间致电巨野县派出所值班室。值班人员表示,要了解派出所抓车震男女视频泄露,需要联系公安局宣传科。
巨野县公安局宣传科一名姓魏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之前已经查处,查处结果不清楚。
巨野县有人告诉《北京时间》,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段警察抓车震的视频,推断视频拍摄时间应该在今年之前。
巨野县宣传部告诉北京时间,警方给出的消息是,视频泄露涉案人员是田桥派出所的辅警,已被开除。
工作人员以警方提供的信息有限为由,对视频拍摄时间、涉案辅警人数、为何协调车震、当时是否有正式警察带队等问题没有回复。(来源:中国网)
侵犯隐私权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构成侵犯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犯隐私权的责任如下:
一、停止侵权的后果
受害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
二、赔礼道歉的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适用这类民事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2、赔偿因侵犯隐私权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主要是指财产损失。
《民法通则》第十二十条规定,侵犯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当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和赔偿损失。侵犯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全部赔偿原则进行全部赔偿。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他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赔偿。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具体情况、后果和影响、侵权人的利益、侵权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受诉法院的平均生活水平,综合考虑精神赔偿金额。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隐私权或隐私权的概念,也没有规定侵犯隐私权的指控,但其中一些条款可以理解为保护隐私权。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二百五十二条私人拆迁、隐匿、破坏电子邮件、电报罪;盗窃、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他人隐私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