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遇到诈骗坚持汇款
开发区居民王老太在网上通过QQ聊天后,我遇到了一位女网友。在与女网友聊了几天后,另一方提出,由于王太太的生活困难,她将通过上海慈善协会协助办公室免费向她捐赠35万元。但我需要去上海申请免费捐赠所需的文件。王太太相信这位女网友,立即说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去上海,希望对方能帮她处理,对方说,处理免费救助需要支付7000元。
几天前的一个上午,王老太打电话给开发区110报警,询问情况是否属于欺诈行为。110名警察告诉她,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并告诉王老太不要向骗子汇款。
谁知道警察挂了电话一会儿,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的报警求助,说一名老人必须向骗子汇款,银行工作人员无法阻止,请求警方的帮助。接警员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声明,核实了老太太的名字。原来,刚打电话给警察咨询王太太去银行汇款骗子,指挥中心立即派金桥派出所警察。
金桥派出所杨警官到达现场后,苦口婆心地劝说王老太坚持汇款,希望赌一把,万一给对方7000元后得到35万元的高回报。王老太甚至给警察写了保证书。如果她被骗了,她是自愿的,与警察无关,也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现场民警和指挥中心沟通,联系王老太家属来银行一起做老太太的思想工作。随后,现场民警、银行工作人员和王老太女儿一起在银行做通了王老太的思想工作,最终放弃了给骗子汇款的念头。
认定和处罚诈骗罪
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欺诈罪的侵权对象不是欺骗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欺诈的客观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虚构的事实,另一种是隐瞒真相,两者本质上是使受害者陷入错误的理解。欺诈的内容是,在具体情况下,受害者有错误的理解,并对行为人想要的财产进行处罚。因此,无论是虚构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前的事实和未来的事实,只要有上述内容,都是一种欺诈。
其次,欺诈使对方有了错误的理解。对方的错误理解是由行为人的欺诈造成的。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的建立。在欺诈和对方处置财产之间,我们必须干预对方的错误理解。如果对方没有因欺诈而处置财产,则不构成欺诈罪。
第三,欺诈罪的建立要求受害者在误解后进行财产处罚。财产处罚包括处罚行为和处罚意义,要求区分欺诈和盗窃。
最后,在欺诈使受害人处置财产后,行为人获得财产,从而损害受害人的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欺诈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的最新司法解释,欺诈数额较大,起点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欺诈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