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猪肉2.6万斤
昨天,记者从深圳警方获悉,深圳剑行动调查和处罚了一个私人屠宰猪肉犯罪团伙,删除了屠宰运输销售的整个有毒有害猪肉链。
棚子简陋,污水横流,猪血满地,工具随意摆放……这是私宰生猪场的真实场景。犯罪团伙在深圳和东莞隐藏了五个私宰生猪的窝点。警方缴获了150多头私宰生猪和合同2.61万公斤,缴获20多辆犯罪车辆,逮捕42名嫌疑人。这一行动是深圳近年来打击处理人数最多的私人屠宰案件,也是唯一一起实现全链生产、运输和销售打击的案件。
自今年8月以来,深圳市福田公安局和市场检查局对私人屠宰猪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秘密调查。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警方发现,每天早上都有一些卡车装载私人屠宰猪肉到一些城市村庄的蔬菜市场运输和销售。
据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含有瘦肉精有毒有害的私人屠宰肉是市民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在这次行动中,深圳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对名为利剑行动进行了专项打击,最终查处了5个私人屠宰猪肉摊位的长期销售,缴获了20多辆犯罪车辆,逮捕了42名嫌疑人,缴获了150多头私人屠宰猪2.6万斤。
9月12日23时,联合行动组100多名警兵前往东莞樟木头、大朗两路收网。
133点30分左右,警方对两个私人屠宰场进行了突袭,核心逮捕小组集中逮捕了私人屠宰场的嫌疑人。最后,共有18名私人屠宰场工作人员和卡车司机被逮捕,现场逮捕了99头猪,逮捕了10辆涉嫌非法运输的猪,并在第一场战斗中取得了胜利。经检查,三分之一的猪含有瘦肉精成分。
121月6日,联合行动小组安排了150多名警察关闭早期安排的私人屠宰肉生产和销售链。1时30分,围剿行动正式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摧毁了两个有毒有害猪肉生产点,共逮捕了15名犯罪分子,查处了1辆运输车和5个市场档位,查获了1400多公斤私人屠宰猪肉。团伙中的老板、工作人员和运输司机都没有漏网。
在查获现场,非法人员临时搭建的私人屠宰帐篷里,地上覆盖着猪血和猪毛的混合物。随着水流,猪粪逐渐形成一条河流,流向远处。用于私人屠宰的工具,如杀猪刀、钩子和铁叉,随意放置在地上,与猪毛、猪血和粪便混合。现场一个直径近2米的大锅里装满了水和热气(来源:新快报)
非法经营私生猪
屠宰猪的案件是一种新的犯罪案件,将构成非法经营罪。自私屠宰猪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他们说,由于法律知识较低,他们不知道屠宰猪是非法和犯罪的。
确保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5月发布的《关于处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立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可以看出,对于私人屠宰猪的行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从事猪屠宰、销售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犯罪,不仅如此,同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猪肉,将从重定罪处罚。
所谓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物品;
(二)销售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五倍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物品;
(2)销售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文道全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