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连撞13车
中青网讯,近日一男子吸食冰毒后毒驾连撞13车引发关注。32岁的重庆男子沈某驾奔驰车上路,产生幻觉后,先后在西安市环城北路、西二环等地连撞了13辆车,在车无法行驶后才从天窗爬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沈某日前被西安检方提起公诉,昨日受审。
根据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的指控,今年1月19日下午4点左右,沈在梅赛德斯-奔驰车上吸毒后继续开车。当晚6点50分,沈开车到环城北路小北门外,与两辆机动车相撞。沈没有停下来,开车经过星火路立交桥左转进入环城西路,并与6辆机动车相撞。当他开车进入西站街时,一名被撞车的司机开车追赶,拦住了沈的车。出乎意料的是,沈倒车后继续开车,与迎面机动车相撞,然后沿着西站街和西斜路向西逃跑。当沈开车进入龙海铁路和西二环路交界处左转时,他与三辆机动车相撞。直到他到达西二环路的任家口,沈开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车辆。因为他不能继续开车,沈爬出天窗逃跑,然后被群众和交警拦住。
经调查,沈某共撞上13辆车,造成财产损失69505.96元。经检测,沈的尿液检测结果为甲基苯丙胺阳性,是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昨天,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多名被撞车主出庭。据说他吸毒多年了。1月16日,他开车从重庆到西安。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睡在车里。案发当天,他计划返回重庆。为了提神,他拿出重庆带来的冰毒,在车里吸食,吸了零点几克。晚上,我开始产生幻觉,我的大脑无法控制,什么都记不清了。我不知道撞车……”
在审判过程中,两名车主还讲述了被沈撞车时受到惊吓的过程。被撞车的车主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汽车维修费用和精神慰藉。一名被撞车的出租车司机提出了赔偿经营损失的诉讼请求。公诉机关建议对沈判处4至6年有期徒刑。在最后一份声明中,沈道歉并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案件将在任何时候判决。
男子对其行为认罪
面对指控,沈承认属实,表示认罪。公诉机关认为,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一般指控,是故意放火、水决定、爆炸、放置危险物质以外的相当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沈毒品驾驶与13辆车相撞,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其行为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要素,既不能作出无限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范围。由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有限,只有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相当于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行为的社会危害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114条和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