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学生容留女友吸毒
京华时报新闻 95后夫妇在泰国旅游时接触毒品,后两人在北京的一所出租屋多次吸毒。昨天上午,北京一所音乐学院的学生沈在通州法院接受了审判。法院判处沈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款1000元。沈说,他和他的女朋友对吸毒很好奇,我觉得吸烟后吃得很香,睡得很香。
据检方指控,今年9月16日至11月22日,沈在通州梨园镇一个社区的租住处,曾四次允许女友彭吸食大麻。11月22日中午,沈和彭被警方逮捕。经现场尿样检测,均呈阳性大麻。警方在房间里发现了疑似大麻固体4.52克。
昨天上午,在法庭上,被保释候审的沈表示认罪。沈承认,由于好奇,他和女朋友开始吃大麻。吃完之后,我觉得吃起来很香,睡觉也很香。每次睡前吸,都觉得对睡眠有好处。
通州法院在法庭上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款1000元。申在法庭上说,他没有上诉。据报道,他的女友彭因吸毒被行政拘留5天。
允许他人吸毒罪
允许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毒和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允许他人吸毒。所谓允许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它可以由行为人提供,也可以在吸毒者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中国刑法规定,犯罪者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并处罚金。允许他人吸毒、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区分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从轻到重处罚;单纯容留的,处以较轻的处罚;为盈利而容留的,在法定刑幅内处以较重的处罚;为贩毒而容留的,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毒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