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把2.6救命钱藏草堆
57岁的雅老人住在彭阳县孟源乡赵山庄后湾队。他是孟源乡的一名党卡户。他的家庭很穷。他的妻子魏玉琴也患有淋巴结核病。由于家里没有足够的医疗费用,他没有去医院治疗。不幸的是,灾难又来到了他家。12月11日,雅老人为妻子筹集了资金2.6万元救命钱被大火烧毁。
当天上午8点左右,雅老汉的妻子魏玉琴在家烧炕时,不小心点燃了炕前草棚里的草,大量的草和一些农具放在草棚里烧毁了。然而,最让雅老汉伤心的是,为了防止现金被盗,他几天前刚刚聚集在一起2.6一万元,原本准备带妻子魏玉琴去治病的救命钱,藏在草堆下的一个铁盒子里。因为火势太猛,救火不及时。当人们拿出装钱的铁盒子时,救命钱大部分都变成了灰烬。
1217月17日上午,孟源乡政府干部入户时听到了这一消息。孟源派出所民警接到此消息后,及时联系孟源信用社,前往雅老人家进行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了损人民币。下一步,孟源信用社将根据国家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进一步核实兑换。然而,雅老人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所有烧毁的人民币都不符合兑换条件。
损害人民币兑换条件
根据《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额兑换给中国人民银行:
为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制如下规定:
1。对于缺失的部分,没有可能拼凑更多的票据,可以从宽处理交换:缺乏四分之一的全额交换;缺乏八分之五的可兑换半额;四分之一的交换为半额。
2.对于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部分变色等,也可按上述标准进行交换。
3。因火灾、蛀虫、鼠咬、霉菌等特殊原因造成严重损失,剩余面积小或污染变色严重,可由持票人所在地政府或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审查来源合法,可区分票面类型,可计算票据数量、金额,可照顾交换(如因火灾等原因只剩下一小部分组织证明真实)。
除了交换人所在单位的证明外,银行还必须仔细调查大宗火烧、虫蛀、鼠咬、霉券。情况属实的,经兑付行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兑现。为便于销毁时检查损坏券,应附上原证明。
4。对于企业错误收集的图案和文本不相连的拼凑票,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交换,如果两半张贴在一起,纸张基本上不短,可以全额交换。
5在流通过程中摩擦损坏的硬币,只要能区分正面的国徽或背面的数字,就可以全额兑换。
穿孔、裂缝、破缺、压缩、变形、正面国徽、背面数字模糊的硬币,如果不是持有人损坏,也可以全额兑现。
6。兑现金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券按半额兑换,兑现两分。
7不兑换的票券,如持票人不同意打洞,可不打洞;不兑换的票券和硬币可以退回原主。
8。故意损害人民币的,没收票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9.兑换的残券,应当在票面上加盖全额或者半额的印章。